客户服务电话

01056304917

双方同意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赵丽律师

孩子的抚养权是父母对孩子的一种人身权利。双方同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进行变更的。例如离婚之后父母双方或者一方的抚养条件,抚养能力发生了变化的,或者是子女又想要跟随另外一方生活的,这些情况下,双方都可以再重新协商子女的抚养问题。双方重新协商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的,应当签订书面的抚养权变更协议,协议应当具体,明确,可以执行,要写清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标准,抚养费的支付时间,还有另外一方的探望权等内容。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相关专业问答:
我的遭遇
  • 遭遇家暴,婚外情,没感情,如何快速离婚?

  • 小孩该归谁,抚养费计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财产界定,分割,处置争议,如何拿到该得的财产?

  • 继承权,继承范围疑惑,该不该继承,继承多少?

服务保障
提供专业、有温度的法律服务,让服务成就口碑
  • 10+
    行业经验
    主办律师均10年以上行业经验,
    深谙北京各法院办事流程
  • 3000+
    提供服务
    只办婚姻家事法律服务,累积为
    超过3000名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 10亿+
    最大案件金额
    代理最大案件标的金额超过10亿
    元, 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 99.7%
    好评率
    客户满意度是衡量我们工作成功与否的
    标准,目前客户好评率达99.7%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copyright © 北京市安嘉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601459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