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以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因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可以知道,当婚已登记机关查明夫妻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权、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将准许离婚,颁发离婚证。因此可以推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是可以由夫妻协商决定的。因此双方在自愿离婚时,应当签订离婚协议,且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其中明确记载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的协商一致的意见,并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无论是由父亲抚养,还是由母亲抚养,父母双方都需要尽到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