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子女的抚养权确定之后就不能够再随意的变更。如果离婚之后双方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的,那么双方应当进行协商。双方协商应该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进行协商,不能够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的,那么双方可以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应当将协议送到民政局备案。如果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那么应该向人民法院备案。如果双方没有办法协商一致,那么就只能够向法院起诉,证明存在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