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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继承房产如何办理
赵丽律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之后,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可以共同继承遗产。此时,如果想要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各位继承人必须先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只有经过公证,才能到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每一位继承人的身份证明;3、被继承的房产证,或者其他不动产的证明文件。如果继承人之间达成一致的合意,同意将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以表示自己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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