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按照顺序来确定继承人的范围,通过法定继承中有权继承遗产的人。具体来说,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以下三种: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子女,不仅仅指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而这里所说的父母,也不仅仅指生父母,还包括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当继承开始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协商分割遗产,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