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方式有很多种,遗嘱继承是其中之一。一般来说,公证遗嘱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公证申请人的相关身份证件。比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所有继承人的相关身份证件。比如身份证、户口簿等;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比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4、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等;5、被继承人的财产凭证。比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等;6、所有继承人跟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等;7、如果继承人中有已经死亡的,需要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8、遗嘱原件。除了公证遗嘱以外,遗嘱的方式还可以是以下几种:1、自书遗嘱;2、代书遗嘱;3、录音遗嘱;4、口头遗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