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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和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赵丽律师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二人因为夫妻感情破裂解除夫妻关系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遵循先协议、后判决的原则。具体如下: 1、离婚的夫妻二人可以先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进行协议。如果协商成功的,按照协商的办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2、如果协商不成功的,由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进行判决。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时,需要根据财产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同时,遵循以下原则: 1、尽量照顾子女的原则;2、照顾女方的原则;3、照顾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原则。除此以外,对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法院也会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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