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原则应当平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几种类别: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上述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当一方有婚内出轨的行为,属于对另一方造成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此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过错方的惩罚性规定,婚内出轨属于一千零九十一条中“有其他重大过错”的类别。双方可以就离婚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进行诉讼离婚,法院一般也会支持无过错方的诉求,根据实际情况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给过错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