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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公司财产如何分配?
赵丽律师

夫妻一起开的公司打拼过来了,等有钱之后感情也发生了变化,这也是很多夫妻可以共患难却不能够享富贵的主要原因。要是夫妻走到要离婚的地步,所开的公司也会进行分割,那么,夫妻离婚时公司财产如何分配?接下来就由安嘉所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团队来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问题解答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夫妻离婚时公司财产如何分配?

(1)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掌管公司经营的一方,在其它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时给另一方相当于应得公司股份对价的补偿。(在夫妻持有公司股份价值大于夫妻其它共有财产总价值的情况下这一方案也不能采用)。但是这里股份的市场价格评估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2)夫妻离婚后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各自持有公司股份。但在股份分割时应对原股份比例进行审查并调整。在夫妻承续其间,夫妻股份比例的设置往往只是形式上的需要而并不反映夫妻实际权益的分配,夫妻一方名下往往持有大部分公司股份甚至全部股份。在离婚时夫妻共有的股份应当按双方各得一半原则进行分割,并以此调整公司的股权结构。如在多家公司拥有股份则应对各家公司所持股份分别按前述原则各半分割。

(3)如夫妻一方原来不属于公司股东,在对夫妻共有股份分割前可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也可以不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对夫妻共有股份先行分割。其他股东不同意将公司股份分割(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夫妻一方时,不同意分割(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不属股东的夫妻一方应得的股份。该股份买卖所得款项归未取得股份一方所有。如其他股东不购买这一股份应视为同意分割(转让)。

(4)对公司进行清算或将公司拍卖,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或拍卖所得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这一方案后遗症最小,但仅限于只有夫妻二人为股东的公司。这一方案会影响到公司积累的营销网络等无形资产及夫妻双方离婚后各自在商界的发展,所以这一方案的采用应充分考虑双方意见。

无论如何分割,因离婚而分得公司股份的公司股东应高度重视对公司运作情况和对公司法的了解和运用,这样才能保障自身股东权益。

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夫妻之间由于感情破例导致离婚的现象是非常常见的,随之而来的就是对财产进行分割的问题,这也就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热点。一般来说,夫妻财产分割会选择协议分割,对于无法协商的就可以通过法律规定进行维权保护。

三、对几种不同性质企业的夫妻财产分割方法?

(一)、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并占有一定份额股份的情形。根据该类财产的性质,不能直接分割出资财产,只能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份进行处理。具体可采取以下3种方式:

1、直接转让出资。德国和法国在处理该类问题上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德国有限公司法第15条、法国商事公司法第44条均有明确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份可通过继承方式或在夫妻之间清算(分割)共同财产时自由转移。该方法是指,参与经营公司配偶一方将属于配偶另一方的出资份额(通常为其出资额的一半)转移给另一方,从而该另一方在名义上和实际上也成为公司的出资人和股东,并拥有相应的股权。但该处理方式受到以下两个条件制约:第一,公司的其他股东是否同意配偶另一方成为本公司的股东;第二,作为受让公司股份的配偶是否具备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作为股东的条件。该处理方式的优点是无须对公司总资产进行审计,也无须对持公司股权一方进行评估,操作起来简单方便。但由于受上述两条件的制约,在实践中往往难以实施。

2、作价补偿。由持股配偶一方将本属于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的方式实现对另一方的补偿。鉴于分割时股权所代表的价值与当初出资时的金额不一致,同时由于有限公司财务不公开,只有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净资产进行审计,并对持股配偶一方所持股份进行评估,才能按股权的实际价值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否则,直接按出资价值补偿,对另一方可能会明显不公平。因为公司的财产不断增加,股份也会增值。

3、拍卖分割。这主要存在两种情形。一是双方都想拥有股份,二是双方都不愿意拥有股份。在第一种情况下,可由双方竞价,谁出价高股份归谁。在第二种情况下,可将股份拍卖,对拍卖所得进行分割。在操作时应通知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作为竟买人参加,如无股东参加,或参加的股东不能买定,则各股东对成交价无优先购买权。

以上就是夫妻离婚时公司财产如何分配的相关知识,夫妻离婚时公司财产的分配方法具体有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掌管公司经营的一方,在其它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时给另一方相当于应得公司股份对价的补偿,或者在离婚后,各自作为公司的股东,各自持有公司的股份,也可以对公司进行清算或者将公司拍卖,由夫妻之间分割拍卖款。如果您不幸遇到棘手的法律问题,欢迎到安嘉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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