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服务电话

01056304917

离婚财产增值部分怎么分割
赵丽律师

我们都知道在这个物价日渐上涨的年代,现如今房价越来越高,特别在一线城市,想拥有一套房子是何等艰难的事,然而离婚就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许多夫妻处理离婚时发现房价增长了许多,那么在离婚时这部分增值的部分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那么,离婚财产增值部分怎么分割?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离婚财产增值部分怎么分割

  1、购房时,一方未对房子有任何贡献的,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

  购房时,只有一方出资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个人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购房时,一方对房子有出资的,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割?

  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此时就需要考虑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了。也就是说,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予以分割。

  二、离婚时增注部分分割需要什么证据?

  离婚时增值部分可以分割的情况是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此时,就需要收集共同还贷的证据。首先,双方最好签订还贷的协议,协议约定各自的出资金额或双方对此房屋所占的份额。并且要将买房的出资单据保留好,如付款发票、收款收据、录音录像、证人证言、银行取款(转账)证明、汇款证明等。另外,住后还贷的单据也要保存好,只要是能够证明自己对房产投资的相关证明都应该保留。

  三、离婚房产分割计算

  1、婚前一方单独购买的房产,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

  2、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财产增值部分怎么分割的相关内容介绍,看了文中内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遇到此类纠纷也懂得怎么做了吗?如果您不知道如何操作,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或者委托安嘉律师事务所来帮助您。

相关专业问答:
我的遭遇
  • 遭遇家暴,婚外情,没感情,如何快速离婚?

  • 小孩该归谁,抚养费计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财产界定,分割,处置争议,如何拿到该得的财产?

  • 继承权,继承范围疑惑,该不该继承,继承多少?

服务保障
提供专业、有温度的法律服务,让服务成就口碑
  • 10+
    行业经验
    主办律师均10年以上行业经验,
    深谙北京各法院办事流程
  • 3000+
    提供服务
    只办婚姻家事法律服务,累积为
    超过3000名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 10亿+
    最大案件金额
    代理最大案件标的金额超过10亿
    元, 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 99.7%
    好评率
    客户满意度是衡量我们工作成功与否的
    标准,目前客户好评率达99.7%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copyright © 北京市安嘉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601459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