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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故意拖着不离婚该怎么办?
赵丽律师

依据我国民法典婚姻篇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如果想离婚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而协议离婚的就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且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对方故意拖着不离婚该怎么办?接下来就由安嘉所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团队来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问题解答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应提供哪些材料

 (一)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二)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三)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四)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五)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六)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劳改地点。如一方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应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证明材料。

 (七)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八)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有无其他负担、有无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如有存款,应提供储蓄所的名称、开户日期、帐号、存款金额等。

 (九)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公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单位的名称,私房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书。

二、感情不和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分居是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表现形式,然而分居与婚姻关系的解除没有直接关系。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是不会自动解除的。如果夫妻感情不和且分居满2年,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法院通常会支持离婚。一般来说,法院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非其他原因;分居已满两年。只有上诉三个条件完全满足,法院才会支持离婚。

三、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如何提供?

 (一)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

 (二)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三)所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四)知道了解分居事实的房东或邻居亲自作证或由其出具的证言;

 (五)双方的书信来往、录音等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录音谈话要涉及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只要对方也承认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和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

 (六)分居期间如有其他同居人,取得同居人的证明;

 (七)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生活而办理的暂住证等。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二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承担举证责任。

以上就是对方故意拖着不离婚该怎么办的相关内容,您都了解了吗?遇到类似的问题也知道该怎么处理了吗?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如果就相关问题不能协商一致的,不签订离婚协议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如果您对这方面知识还有疑问,欢迎到安嘉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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