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的离婚方式,就是双方均同意离婚,并愿意一起向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办理离婚手续。除了一线城市的离婚登记需要预约外,全国大部分地区的离婚登记处都无需预约,只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在其办公时间排队取号后就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很多地方当天就可以领取离婚证,效率非常高。
但快速离婚并不见得对离婚双方有利,离婚涉及到的抚养权归属、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是需要离婚双方慎重决定的。而离婚登记处提供给离婚双方的离婚协议模板,只是用来办理离婚手续,对于抚养权和财产问题的约定过于简单,经常无法实际执行。这就导致很多夫妻离婚后,还要就抚养权、财产分割问题进行诉讼。因此,离婚不应一味求快,离婚双方应当就离婚事宜作出妥善的约定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