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当然会涉及共有财产的分割。这时候,如果共有财产是不动产也就是房屋,但是该套房屋之上仍然存有房贷的,一般来说都可以按照以下方式来分割共有房产:1、可以分割的,就直接分割房屋所有权;2、不能分割的,由取得房屋的完全所有权的一方,作出相应补偿。这种两种方式,都可以先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来确定,如果双方没有办法确定的,就应当诉及法院,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直接分割房屋所有权主要针对的是,那些可以区分成能够独立使用的房屋。比如:双方共有一套两层的房屋,可以协商约定一人一层,房贷继续由双方共同偿还。作价补偿主要针对的是,房屋只有一套而且是难以分割的,这时候可以约定或者判决其中一方独有房屋所有权。但是,对于另一方的损失,取得所有权一方必须作价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